講題:行動者的歸來——文學涉入環境運動的幾點思考 / 吳明益
Date: 2012. 04. 05
Date: 2012. 04. 05
一、一個自然書寫者的倫理判斷困境
今天的課程,吳明益老師就其任教,日前因為越冬的雁鴨年年過境棲身在東華校園中的水池,但由於學校並不重視而不斷擴建的結果,年年過境的雁鴨從三百多隻銳減到二十餘隻,這樣的實例跟同學們討論「一個自然書寫者的倫理判斷困境」做為今天課程的開始,由此洐生出從文學角度看「一隻澤鳧的數層思考」,說明一個好的自然書寫必須具備的思考層面:
*生物學:澤鳧是什麼樣的一隻鳥?
*生態學:澤鳧與周遭環境與其他生物的關係是?
*人文學:澤鳧是原住民的食物還是其它?
*文學藝術: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表現澤鳧?
*環境倫理學:澤鳧有沒有生存權?牠們與人類互動的邏輯存在著什麼樣的特殊關係?
二、不能沒有疑義的閱讀
接下來老師從一本書談起閱讀,不能沒有疑義:《種樹的男人》,這本書寫於1952到1953年間。起初,美國讀者文摘向尚吉沃諾邀稿,希望以「我所見到一個最難忘的人物」為題寫作。讀者文摘經探查,得知文中沉默的植樹者阿布非耶並非真實存在而是一種虛構的小說書寫,於是因違背讀者文摘報導真人真事的原則遭退稿,風潮雜誌轉而將這篇稿子譯為英文出版,往後各國相繼譯作各種語言發表,並獲得眾多迴響成為暢銷書。原作則直到Jean Giono過世四年後才在法國當地出版,雖然這本書包含了許多並不完全正確的生態觀念,如:「…一位森林巡邏員來到他的住所,遞上一紙命令,不准他在戶外營火,以免殃及這塊「自然」的森林。那是他第一次聽到這麼一句天真的話,一片森林會自然生成的。」森林當然是自然形成的,而作者卻在書中坦白而直接地呈現出這種謬誤的思惟,然而這本書中有一種簡單的邏輯「只要努力,就會有收獲」在這樣的迷人的概念下,這本書(勵志小說)風靡了全世界,包括了生態界,然而大家都忽略了它並不是一本真實的故事。
三、如果我們在閱讀時全無反省,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在《種樹的男人》這本書中,許多人受到影響進而「起而行」去做了許多執行,例如有名紀錄片導演在嘉南平原展開至今長達九年的種樹計畫、某位官員也因受到《種樹的男人》啟示而誓言要在北回歸線種滿樹,卻忽略了銀葉板根這種植物原生於海濱並且存在於彼處的自然生態原則,所以,到底為什麼要在北迴歸線種滿銀葉板根?而為什麼我們的農村,得被一群大學生決定如何彩繪成一種不再天然的模樣??每個環境問題,背後就是「複雜、複雜、複雜」,老師透過許多實例,不斷地提醒我們在書寫之時應有的警醒。
四、書寫者必須把握的三個原則
原則二:人類也是一種生命體,當然不例外。舉凡人類所有生活所需之物質和能量,最終都是來自環境。人類創造出來的任何有價物質,也都來自環境。
原則三:此供應一地區人類生活所需之環境,可稱之為維持生命的環境,簡稱「維生環境」,或是「維生體系」,亦可稱作「生態環境」。我們可以把人類社會所參與維生體系,稱為「人類生態體系」(human ecosystem)。
五、生態主張與環境倫理觀
人類生態系裡極重要的一個層面,就是人類如何「利用」所謂的「自然資源」,而因為每個文化體對自然物的理解、取用、對待的模式不同,也因此產生了各自不同的結果。我們或可將這種對待自然方式稱為人類生態文化中的「環境倫理觀」(environmental ethics)。每個民族,甚至每個區域都有屬於自己獨特的環境倫理觀。環境倫理觀的建立者是人類,主導者也是人類,從另一個文化體看起來未必顯得合理。
老師舉「日本的捕鯨文化」、「中國人對於犀牛角的興趣」、「花蓮的曼波魚觀光節」、「亞斯文高壩(Aswan high dam)」與「三峽大壩」的興建等等為實例,說明人類由於一己之私的滿足而主導的種種不合理的文化倫理現象對環境造成的戕害。而人與整體自然環境進行互動時,所秉持的思維,與所產生的反省與反應所形成的價值體系,稱為環境價值觀(environmental values)或環境倫理觀(environmental ethic),不同的環境倫理觀對與環境互動時秉持的「價值判斷」各有不同。於此,老師提出一個概念,叫「不要放在我家後院 NIMBY」not in my backyard,「我們都使用銅,只要提煉銅產生的廢水不要倒在我家後院就好了」、「我們都要使用核能發電的電,只要核廢料不要倒在我家後院就好了」,這樣的觀念想法遍佈的你我週遭的人們之間,「後院」意義的擴大包含兩層思考,其一是並非一切污染只要丟到看不見的後院就算了,以現代生態學所稱的「一切物質都需要有去處」的概念來看,拋棄在看不見的後院絕對解決不了問題。第二是,這種作法有違環境正義。環境正義的思考,便是促成現代環境倫理觀的基源議題。
六、不只是如何保存,還要思考如何相處土地倫理與深層生態學
土地倫理與深層生態學,一般都被認為是「生態中心倫理」(Ecocentric Ethic),以對比於傳統宰制式(domination)的社會及資源保育論的「人類中心主義」。
# 荒野保存論(Wilderness preservation)起源於十九世紀。從十七世紀以來美國的森林開始被濫墾、開發,到十九世紀初時自然環境的破壞已相當嚴重。一八七二年,在辯論中美國設置世界第一座國家公園──黃石公園,是為荒野保存概念的初步實踐。這樣的概念從愛默生(Ralph W. Emerson)、梭羅(Henry D. Thoreau)、繆爾(John Muir)一脈相傳,他們扞衛荒野價值,認為人無權單方面操控、毀壞自然,荒野應以其原始面貌存在。但「荒野」究竟誰有所有權?決定權?
#土地倫理的核心是「土地社群」(land-community)的概念,亦即土地(或自然)是由人類與其它動物、植物、土壤、水共同組成的,人類只是社群中的一個成員,必須與其成員互賴共生。土地倫理不僅肯定這些社群成員「繼續存在的權利」,並尊重其它社群成員的內在價值。內在價值不再只是荒野保存論者「保護」的對象,而是具有本然的、不可侵犯的生存權利。
#深層生態學則是在一九七三年由挪威的哲學家那斯(Arne Naess,b.1912)所創,他提出「長期深度生態論運動」(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而在十年後(1984年4月),於一次在加州死谷露營的機會,與另一位生態學者塞遜斯(George Sessions)經過一番討論後,提出深度生態論的八原則。
1. 地球上的人或人以外的生命,本身都就具有內具價值。這價值是獨立的,不能以對人是否有用處來判斷。
2. 生命豐富與多樣的形式有益於人與其他生命,而這樣的呈現方式本身即具有價值。
3. 除滿足基本需要外,人類沒有削減這種豐富性與多樣性的權利。
4. 必須大量減低人口,人類的生命與文化才能繁盛。為了其他生命的繁盛,我們也要減低人口。
5. 目前人類對非人類世界的干預已然過度,且這種情況仍在快速惡化中。
6. 社會政策必須改變──這些變革對經濟、科技以及意識型態的基本結構,會造成極大的衝擊。這變革將導致與現在產生極大的不同。
7. 意識型態的轉變,最主要的是正確地評價生命素質(基於生命本身皆有內具價值的觀點),而非追求更高的生活水準。那將使我們深刻醒覺,龐大與偉大是不同的。
8. 所有認同上述觀點的人,都有直接或間接參與推動必要變革的義務
七、物種平權的反省與爭議
#動物權與動物解放 :彼德.辛格(Peter Singer,b.1946)與湯姆.瑞根(Tom Regan,b.1938)是提出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與動物權利(Animal Rights)的代表人物。他們反對讓動物受包括心理與生理上的折磨(animal suffering),並且認為強調動物權利不是憐憫,或善良、同情的表現,而應是一種正義。因此,他們認為自衛或是防止動物傷人而獵捕動物尚勉強可接受,但為了「運動」、「休閒」、「實驗」、「口腹之慾」而殺害動物則是錯的、違反正義的。 瑞根並不否認人與其他生物存在的競爭關於,於此他提出2個原則: 一是「避開最壞的原則」(the worst-off principle),二是「較少數受害者原則」(the miniride principle)。這意味著,瑞根並不否認人與其它生物存在著競爭關係。
#社會達爾文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將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引用至人類社會發展的理論,社會達爾文主義主張,人類社會的生存競爭是不斷進行的,優越的個人、社會團體和種族將成為掌握權力與財富的主角,藉此,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生物進化道理,一樣可以說明社會上的成敗得失。進一步來說,社會上的「適者」就是指有財富、有社會地位的人;貧窮則說明一個人或群體的「不適」(unfitness)。
八、自然書寫作家必須面對的兩個層次問題
1. 文學的標準,以及藝術表現的技巧。
2. 面對環境問題,書寫者的責任應該到哪個限度?
九、我在書寫過程中遇到的困境
1. 科學知識不足,而且非常不容易自己生產新的科學知識。 許多細節得靠自己慢慢摸索。
2. 把科學知識融入寫作只是第一步,因為我們寫的不是科普作品。因此要把科學知識轉換成可動人的內容,才是困難的地方。
3. 自然書寫有其傳統,因此站在傳統求新求變之餘,你得先有傳統認可的技能。
4. 你會有一批非文學性的,同時也以非文學性要求你的讀者。自然書寫的讀者會探出頭來問:「吳明益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你不是專家,有什麼資格發言?」、「你自己做到什麼?」
5. 接下來還有一系列更艱難的提問:「生命是什麼?」、「科學與藝術需不需要跨越?該怎麼跨越?」、「宗教是什麼?」、「我們所見的世界,究竟是現象學式的,還是由一個複雜靈魂在意識中所建構的?」
6. 我的思考能走到多遠的地方?自然科學、宗教、社會體制、人性
十、最終的反思:是否要成為一個「多元的行動主義者」
關於「文學能做什麼?」吳明益老師舉出以下他個人曾參與的實例,透過一連串的照片演示說明:
1. 文學在環境運動產生質變,e.g. 東華文學獎v.s. 七星潭徵文
2. 中部濕地的踏查
3. 國光石化(IMG-包圍環保署):抗議美學、文學
最後,老師引述約翰.伯格(John Berger) 的話為今天的課程做結尾:將事件化為語詞,就等於在找尋希望,希望這些語詞可以被聽見,以及當它們被聽見後,這些事件可以得到評判。上帝的評判或歷史的評判。不管哪一種,都是遙遠 的評判。然而語言是立即的,而且並非人們有時錯以為的,只是一種手段。當詩歌向語言陳述時,語言會頑固而神祕地提出它自己的評判。這評判有別於任何道德典 律,但它承諾就它接收到的聽聞範圍,做出清楚的善惡區別——彷彿語言本身就是為了保存這樣的區別而創造的。
Books
#《種樹的男人》 The Man Who Planted Trees 作者:尚‧紀沃諾/著
#《欺騙的種子》:揭發政府不想面對、企業不讓你知道的基因改造滅種黑幕 ,傑佛瑞.史密斯 Jeffrey M. Smith
Records
《GREEN》